欢迎光临吉林警察学院图书馆!

您是第个读者!
天气预报:
岗位职责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本馆概况 > 规章制度 > 岗位职责 > 正文
馆长岗位职责

发布时间:2017-04-24    信息来源:

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图书馆的全面工作,并对分管院长负责。

1.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学院的有关政策和领导指示,落实上级工作精神和任务,根据学校规模、专业设置、学科发展动态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,主持制定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规划。

2.负责向学院及全体馆员,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,组织落实全年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,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,保证馆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3.抓好班子建设,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落实情况,每月召开一次馆长办公会,每两周召开一次馆务会,每月召开一次部主任会议,决策馆内重大问题,负责向全体馆员报告重大事情。

4.负责做好全体馆员的思想工作,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创新工作。

5.负责审定年度经费预算,审批、监督和检查馆内经费的使用。

6.决策全馆重大业务建设、人才培养和引进、行政管理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。

7.负责组织和领导全馆的学术、业务研究工作。

8.负责全馆人员业务考核与奖惩工作。

9.负责搞好图书馆的对外协作及文化交流工作,扩大图书馆的影响和知名度。